关于规划环评资质要求问题!
环评法中没有对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出要求,而且国家环保部也发布过推荐规划环评编制单位,里边也有一些没有环评资质的。这两天,刚得到消息说,某省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要求资质,而且归到了建设项目中的社会区域类里边,请问这是否合理? 即使有,可能是试点吧,目前,没有什么事情,不可能! 由于我国环评一开始只是针对项目来的,所以最初的一些规范、政策都是叫“建设项目...”,如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、资质等,这也算是历史的局限性。作为后来新增的规划环评,一时半会还纳入不了原有的体系。不过随着管理制度的完善,估计还是要合一的。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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